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二批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中施企协字〔2016〕6号),我会将开展2016-2017年度第二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境外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要求,竣工时间在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之间,并且已经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工程质量奖。
二、请各推荐单位按分配名额表(见附件2)组织企业申报,并向申报单位发放申报卡号,境外工程申报名额不限。
三、申报材料包括工程简介、申报表、证实性材料、创新成果总结、影像资料等五部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报采用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结合的方式,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26日。书面申报材料由滁州市建筑业协会统一上报。
四、申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可推荐一名国家优质工程奖突出贡献者,要求推荐项目主要负责人。
五、报送的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如审查时发现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规定(见附件4、5、6、7),不再通知补报。
联系人:吕晓健
电 话:0550-3307588
地 址:滁州市清流西路294号5楼
2017-5-5 9:26:40 浏览人次: 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