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安徽的部署要求,坚持平安为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推进“平安城市”、“平安工地”、“平安住房”、“平安景区”建设为载体,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保障。
到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2015年末下降10%,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职责以及层级监督指导职责,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确定权责边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骨干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3.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各部门、各企业要建立与我省安全发展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安全防范治理责任导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薪资兑现、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在职务晋升、评选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事故报送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事故企业和责任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从市场准入环节、企业和个人执业诚信、招投标环节等方面严管重罚。
(二)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5.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部门、各企业要对行业范围内各类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对城镇燃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防汛排涝、管线管廊、城市道路桥梁、公园、游园、垃圾(渣土)堆场、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及各类风景名胜区等风险管控,明确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确保行业安全监管覆盖到所有地区、所有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不留盲区、不留余地、不留尾巴。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从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方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6.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坚持创新排查方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厉追责。
7.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各部门、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多形式的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建设,鼓励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模式,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8.加强部门监管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各部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力量,多手段、多渠道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要建立行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力争到2020年,所有行业安全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各部门、各企业、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通过课堂教学、网络教学、现场示范教学、农民工学校教学等多种载体,开展对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持证人员随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形成倒逼机制,落实培训机构的培训职责。
9.加强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监管通)”、“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系统(IFA)”、“安徽省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IMT)”等信息化监管工作。到2017年底前,所有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四)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10.强化城市安全保障。以全面消除城市内涝隐患为目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对城镇燃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管线管廊、城市道路桥梁、公园、游园、垃圾(渣土)堆场的隐患排查,及时堵塞防范漏洞。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养护的管理,确保城市道路桥梁都纳入养护监督体系。严格贯彻《城镇燃气场站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专栏1 “平安城市”建设 |
管线管廊:2017年,启动综合管廊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出台《安徽省综合管廊信息模型应用技术规程》。到2018年,设区城市基本建成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对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通信等重要管线,城市核心功能区、人员密集区、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区域,易涝、易漏、易爆、易坍塌等重点部位,实现安全运行实时监测。到2019年,各市、县实现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常态化运行,地下管网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 燃气:2017年,开展城镇燃气设施基本信息普查,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燃气经营管控到位。 城市道路桥梁:严格落实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定期对城市道路桥梁进行养护、维修,及时排除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保持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 防汛排涝: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易涝点,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到2019年汛前,基本消除城市内涝隐患。 |
11.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垂直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治理行动,适时开展防高坠事故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转包非法分包、出借资质、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施工工地从进场到竣工验收全程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的“平安工地”建设。
专栏2 “平安工地”建设 |
2017年,适时开展“防高坠”专项行动,加大对施工现场“三宝四口”等安全防范基础性措施检查力度。2017年—2020年,深入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垂直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工作。 2017年,启动《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课题研究,到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 依托我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机制,落实“平安工地”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
12.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危楼老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建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联动机制,实行分类治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要积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管,督查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登记制度,开展装饰装修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法装修行为。加强电梯等住宅设施设备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意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小区安全管理。
13.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细化分解《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到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建房屋和选址把关,推进农房抗震易地扶贫搬迁技术指导工作,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
专栏3 “平安住房”建设 |
老楼危楼:2017年梳理汇总2016年各市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或单位予以通报、约谈。2018年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房屋所有权人职责和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职责。到2019年,建立全省城镇既有住宅房屋使用信息数据库。到2020年,建立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常态化联防联动机制。 农村危房改造:到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十三五”期间完成49.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21.2万户危房改造。 农村房屋建设:到2017年,完成农房建设标准图集编制工作,2017—2020年持续开展对农房建设工匠的基本业务培训工作。 |
14. 加强各类风景名胜区安全管控。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6〕79号),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不断完善景区防灾应急体系,强化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监督,对景区索道、缆车等重点部位及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保障风景名胜区安全运行。
专栏4 “平安景区”建设 |
执法检查方面:加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的巡察力度,到2017年,完成10处省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工作。到2018年,完成对省级风景名胜区首轮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景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区数字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到2020年,实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化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50%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建成数字化监管信息系统。 |
三、保障措施
15.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组长,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切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16.加强资金保障。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平安建设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列出任务目标清单、措施清单以及经费清单,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平安建设持续推进。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平安建设水平。
17.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要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建立平安建设综合性考核机制,适时出台考核办法,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地区和单位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8.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内涵、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宣传一批在平安建设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